2万元 京剧四大名旦评选奖牌/会旗/吉祥物征集(2)
- 时间: 2010-03-07 10:41
- 来源: 68desig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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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征文件
1、应征人若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包括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须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材料复印件(需签名确认)。
2、应征人若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有关材料(需加盖公章)。
3、证明资质能力的文件,包括以往案例、资质证明、个人学历、获奖证明等。
4、应征人应向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提交《承诺函》(如应征人为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应每人提交一份)。上述法律文件应当随资格文件同时提交,在本次征集活动征集期限未能提交上述文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活动。
六、文件提交方式
1、设计图纸及光盘等资料请以特快专递形式提交。邮寄途中作品遭到损坏,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不予负责。
2、所有应提交的设计资料,均应在征集期限届满前寄达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以签收日期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应征。
3、邮件请寄至: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B座7018—7028室,中国戏剧文学学会,邮编:100011 联系电话: 010—51319357、010—51319363
因地址填写错误导致未能成功投稿,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七、评选方式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就本次征集活动专门成立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入围奖共10件设计方案,一等奖为最终入选的设计方案。
八、奖励方式和奖金
1、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下列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获奖证书;
入围奖:4名,获奖证书;
2、奖金为税前数额。
3、以自然人名义或者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团体名义参赛的,奖金、证书以第一作者为颁发对象;以具体有法律主体资格公司、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名义参赛的,奖金、证书以该法律主体为颁发对象。
九、应征说明
1、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有权无偿使用创意方案以及应征文件包含的任何信息;有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综合使用各种创意设计方案,以获得更完善的新方案。
2、经中国戏剧文学学会评定的优秀创意方案,自在我会刊物《中国剧本》或“中国戏剧场”等媒体公告之日起,方案所涉全部知识产权归我会所有,方案应征人不得使用该方案。
3、应征创意方案的文字应为中文;资质文件以原文为准,若原文为外文,应提供中文译文。
4、应征人不得一稿多投,抄袭或剽窃他人创意成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对于未被采用的创意方案,应征人只有在应征截止期限之日起一年后,才可自行处置创意方案。
5、应征人违反本公告规定,将取消其应征资格。
十、作品处理和知识产权
1、所有提交至本活动的应征方案, 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
2、关于应征方案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应征者签署的《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的相关规定确定。
十一、保密和反隐性市场
1、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中选,应征人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2、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公告及是否参加本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
十二、其它规定
1、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制定补充规则。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
2010年1月29日
| 附: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 承诺人(法律实体): (盖章) 承诺人(自然人或自然人的监护人): (签字) 承诺人工作单位: 注:《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也可在本网站“信息中心”栏中下载 信息原址 http://www.zhongguoxijuchang.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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