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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上海世博会美术创作展览分展馆征稿启事(2)

四、荣誉回报

  上海世博会美术展览为国家级标准。

  入选世博会2010幅荣誉典藏作品的作者,将由组委会隆重颁发收藏证书、荣誉证书。同时作者可获得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
  经组委会收藏的作品,作者将被聘为上海世博会“魅力中国”巡展组委会特约艺术家(附证书),根据意愿双方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组委会在各展馆展评期间特设“魅力中国”当代百名奖项(分类设置)。该荣誉为终评获奖作者独享。由组委会颁发“魅力中国美术创作”奖杯、荣誉证书。

  入围作者可享受成本价收藏--限量发行的《魅力中国•和谐世界》精品艺术集壹册。(内附世博场馆DVD一张、本次展览DVD一张、世博首日封、邮票一套,另有组委会签章题念)

  为了表彰在此次展览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全球特设立组织奖50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奖牌、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材料由参加者自备;

  2.作品无须装裱。在作品背面下部用铅笔正书请将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协会(学会等)、联系电话、邮编、作品名称、作品品种、尺寸大小(横×竖)、创作时间,注明于作品背后,并确保与所提交作品实物相符;另提供作者2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及作者简历一份。

  3.版权参加者的参加作品必须是参加者本人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加资格,并由参加者承担相应后果。凡提交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条款;同时认可主办机构对参加作品拥有收藏、研究、摄像、出版、宣传、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的权利。

  4.直接送达组委会者,敬请按以上要求提前书写。

  5.截稿日期为2010年4 月 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海外参加艺术个人及团体截稿日期为5月20日。

  6.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

  六、组委会总部:

  北京市阜城路二号钓鱼台国宾馆16号楼二楼

  专 线:86-10- 58591624

  作品征集北京办公室:

  电 话:86-10-84195502 84195504转612/613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大街雍和大厦A座1008室

  作品征集上海总部:电 话:86—21—52728212转856/858

  上海市凯旋路166号凯旋坊8号楼一楼C座 邮编:200042

  联系人:刘先生 13817620659

  活动详情请随时关注官方网站:http://www.shibomeizhanwang.com

  组委会邮箱:shibomeizhan@yahoo.com.cn

  shibomeizhan@163.com

  上海世博会美术创作展览分展馆组委会

  二〇一〇 年 三 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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