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海世博会美术创作展览分展馆征稿启事(2)
- 时间: 2010-03-03 22:38
-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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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荣誉回报
上海世博会美术展览为国家级标准。
入选世博会2010幅荣誉典藏作品的作者,将由组委会隆重颁发收藏证书、荣誉证书。同时作者可获得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
经组委会收藏的作品,作者将被聘为上海世博会“魅力中国”巡展组委会特约艺术家(附证书),根据意愿双方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组委会在各展馆展评期间特设“魅力中国”当代百名奖项(分类设置)。该荣誉为终评获奖作者独享。由组委会颁发“魅力中国美术创作”奖杯、荣誉证书。
入围作者可享受成本价收藏--限量发行的《魅力中国•和谐世界》精品艺术集壹册。(内附世博场馆DVD一张、本次展览DVD一张、世博首日封、邮票一套,另有组委会签章题念)
为了表彰在此次展览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全球特设立组织奖50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奖牌、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材料由参加者自备;
2.作品无须装裱。在作品背面下部用铅笔正书请将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协会(学会等)、联系电话、邮编、作品名称、作品品种、尺寸大小(横×竖)、创作时间,注明于作品背后,并确保与所提交作品实物相符;另提供作者2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及作者简历一份。
3.版权参加者的参加作品必须是参加者本人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加资格,并由参加者承担相应后果。凡提交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条款;同时认可主办机构对参加作品拥有收藏、研究、摄像、出版、宣传、展览、发行(含电子出版)的权利。
4.直接送达组委会者,敬请按以上要求提前书写。
5.截稿日期为2010年4 月 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海外参加艺术个人及团体截稿日期为5月20日。
6.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
六、组委会总部:
北京市阜城路二号钓鱼台国宾馆16号楼二楼
专 线:86-10- 58591624
作品征集北京办公室:
电 话:86-10-84195502 84195504转612/613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大街雍和大厦A座1008室
作品征集上海总部:电 话:86—21—52728212转856/858
上海市凯旋路166号凯旋坊8号楼一楼C座 邮编:200042
联系人:刘先生 13817620659
活动详情请随时关注官方网站:http://www.shibomeizhanwang.com
组委会邮箱:shibomeizhan@yahoo.com.cn
shibomeizhan@163.com
上海世博会美术创作展览分展馆组委会
二〇一〇 年 三 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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